3月9日,全国首家农村资金互助社在吉林省梨树县闫家村正式挂牌营业。
这家名为百信农村资金互助社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首家全部由农民自愿入股组建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中国银监会副主席唐双宁参加开业仪式时强调,互助资金社必须坚持自愿入股原则,实行入股社员科学民主管理,尊重民意,集中民智,真正办成农民群众的合作金融组织。
作为首家全部由农民自愿入股组建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百信农村资金互助社的成立标志着中国银监会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试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标志着一类崭新的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我国农村地区正式诞生。
截至目前,银监会已核准6家新型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开业,其中包括3家村镇银行、2家贷款公司和1家农村资金互助社。此外,批准了5家新型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筹建,包括4家村镇银行和1家农村资金互助社。
唐双宁强调,作为监管当局,银监会并不单纯追求新型机构数量的增长,而是通过引入新型农村银行业机构,激活农村金融市场,形成“汤水效应”,为广大农民提供实实在在的金融支持。
据了解,梨树县闫家村百信农村资金互助社经营业务范围为办理社员存款、贷款和结算业务;买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办理同业存放;办理代理业务;向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资金以及经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唐双宁强调,设立新型银行业金融机构必然会带来新的监管挑战,要加强监管,严防风险。
对此,银监会已有充分考虑和严密的制度安排。比如,在市场准入方面,明确要求设立村镇银行必须要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起并持有不低于20%的股份,确保机构一成立就有好的体制机制基础;在日常运营方面,要求农村地区新设银行业法人机构必须执行审慎、规范的资产分类制度。在任何时点,其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不得低于100%,内部控制、贷款集中、资产流动性等应严格满足审慎监管要求。
如果农村地区新设银行业法人机构的有关风险指标触及监管“黄线”,监管部门就会及时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包括风险提示、停办部分或全部业务直至市场退出,确保其风险控制在一定限度内。(赵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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