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保监会邀请,在历时一年之后,瑞士再保险公司完成了这份名为“公私医疗保险合作,改革中国卫生体系”的报告。这份报告提出以“公私合作”体制来完善中国的医疗保险制度:商业保险公司不仅在基本保障范围以外,提供可自由选择的补充医疗保险,更可以协助政府管理社会保险体系的运行。
这份报告提供的资料显示,中国家庭和个人要承担大部分医疗开支。2004年,直接支付占中国医疗支出的53%,相比之下,发达国家的比例要低得多(英国11%;美国13%;日本17%)。按国际上公认的模式,直接支付通常不应是医疗保障的首选方式。家庭直接支出的比例反映了在没有医疗保障时民众面对卫生开支风险的程度。由此得出结论,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已成当务之急。
报告指出,尽管一些国家实行的是政府经营的医保体制,但是商业医疗保险已发展成为一种新兴的医疗卫生筹资形式。这一变化给政府和保险公司带来诸多挑战,同时为医疗保障问题提供了汇集资源和专业解决方案的新机会。
瑞士再保险经济研究及咨询部亚太区主管黄硕辉说:“全民医保体制和商业医疗保险在中国的发展刚刚起步,如能吸取其他国家过去的经验,充分调动商业机构的潜能,应可取得可持续的成就。”瑞士再保险中国人寿与健康险总经理钟旷伟表示,建立中国健康保险业的可持续性,“公私合作”是最直接和最有效的方法。
这份报告提及的“公私合作”方案,包含三个方面:
第一,中国应发展一个多层次的医疗保险制,并明确每个体系在整个医疗保障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其中包括基本必需的保障水平(社会保险)以及自愿补充的保障水平。通过私营部门的参与,减轻医疗保健支出对政府的负担。鉴于基本医疗保险目前是由地方社会保障机构操作,当务之急是明确定义公共和私营部门之间的界线。其次,在商业保险作为社会医疗保险补充的情况下,建议让私营保险公司有能力独立评估其赔付责任。这意味着让私营保险公司最先支付赔付,然后再转由社会医疗保险处理剩余部分。换句话说,私营保险公司可以代表社会医疗保险支付索赔,然后再要求社会医疗保险报销其应该承担的部分。从基本保障范围到一系列的商业保险产品,这种架构与很多其他国家社会制度发展方向一致。
第二,这份报告还提出了风险共享的改革模式,即包括医院在内的医疗机构,患者以及承保人(包括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机构)共担风险的模式,以此在最大程度上减少不必要的费用和不合理的医疗索赔。
第三,政府应利用商业保险业内专业知识和第三方管理机构经验及商业本能,来提高整个医疗保险体系的专业化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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