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大二院商业贿赂窝案两“蛀虫”审理遇波折
袁赞弟马罡案被退回补充侦查
3月12日,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继兰州大学第二医院(简称兰大二院)商业贿赂窝案袁赞弟案在开庭前被法院退回甘肃省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后,日前,该窝案马罡案在公开开庭审理后,也被退回甘肃省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
兰大二院受贿窝案
据了解,兰大二院住宅楼和医疗大楼招标及承建过程中,牵扯出了该院原院长孙正义、原党委书记丁桂荣、原基建部部长袁赞弟、原财务中心主任安曙光、原基建科副科长马罡、原基建工程部工程师江健等六“蛀虫”受贿案。孙正义被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丁桂荣被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后,丁桂荣不服,向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等待二审;安曙光案由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江健案由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而袁赞弟案由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后,法院审查后将该案退回补充侦查。2007年2月2日,马罡案在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法院没有宣判,将该案件退回补充侦查。
马罡受贿案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3年以来,马罡在担任兰大二院基建工程部工程管理科副科长期间,负责联系兰大二院萃英花园住宅楼的规划设计。在承担萃英花园工程的设计过程中,兰州某建筑设计院副院长曹某于2004年9月23日以咨询费为名,送给马罡6万元。2005年1月、11月曹又陆续送5万元给马罡。2004年至2005年,在承建兰大二院萃英花园住宅楼期间,兰州市某建筑公司经理张某为顺利结算工程款,于2004年10月送给马罡20万元;2005年张某以拜年为名,又送7万元给马罡;同年7、8月,马罡以借款为名,向张某索要50万元;2005年中秋节前夕,张某送给马罡现金10万元。2004年,承建兰大二院所属的甘肃省儿童医院室外管网工程的黄某送给马罡现金3.6万元。马罡涉嫌收受商业贿赂共101.6万元。
袁赞弟受贿案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4年3月,兰州市某建筑公司经理张某在得知兰大二院筹建的住宅楼——萃英花园项目准备招标后,通过他人结识了该院基建工程部部长袁赞弟。几次接触后,袁赞弟答应为张某的公司参加竞标帮忙,并索要感谢费50万元,得到张某的允诺。2004年4月,在袁赞弟等人的帮助下,张某的建筑公司顺利中标。同年4月的一天,张某将50万元现金送给了袁赞弟。2005年6月份,兰大二院医疗综合大楼筏基工程项目招标,袁赞弟主动提出要为张某竞标该工程提供帮助,同时提出要50万元的好处费。在袁赞弟的帮助下,张某的公司再次中标。2005年7月的一天,张某将50万元现金送给袁赞弟。2005年10月至11月,兰大二院医疗综合大楼主体工程招标,袁赞弟和孙正义找到张某,让张某承包主体土建工程,张同意,并承诺将给孙正义、袁赞弟各500万元好处费。在袁的运作下,该工程的中标单位将该工程转包给了张某,并聘请张某为该工程项目执行经理。2006年4月24日,张某将500万元现金交与袁赞弟。2005年10月5日,袁赞弟还向张某索要了30万元现金。袁赞弟共受贿人民币630万元,破案后,涉案现金全部追回。
本报记者 郝冬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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