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勇)“长沙市首批文明交通劝导员将在15日上路,协助执勤交警劝导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依法通行。”昨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徐波跃支队长向记者透露。昨日上午,300名文明交通劝导员已开始接受培训。
市民十大交通陋习
近两年,长沙因机动车违法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呈下降趋势,但涉及行人和非机动车的交通事故相对上升。据交警部门统计,长沙2006年发生涉及行人和非机动车的交通事故959起,死亡202人,受伤1005人,直接经济损失近77万元,分别占到了当年全市交通事故的40%、43.3%、35.3%、10.6%。 交警支队负责人指出非机动车、行人有十大交通陋习,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这些陋习是:过马路不走“斑马线”等人行通道,闲庭信步路中行走;走“斑马线”不看信号灯,变灯时加速抢行;非机动车闯红灯,通过路口不下车推行;为抄近路践踏草坪、冒险钻跨翻越隔离护拦;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与机动车争抢道路,在车流中穿行;不走人行道,而是在车行道边上行走;道路上嘻笑打闹,并排结队行走;不在站台候车,在车行道上招呼出租车;在只准机动车辆通行的高架桥或隧道内骑车、行走;非机动车逆行。
劝导员不具执法职能
今年2月1日,市政府举行专门会议,研究组建文明交通劝导员队伍,要求招聘1200名文明交通劝导员在5月1日前全部上岗。文明交通劝导员负责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协助交警劝导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依法依规文明通行。据了解,这个岗位所需经费全部由市、区两级财政纳入预算予以保障。
本月15日,将在五一大道、韶山路、芙蓉路、枫林路上等重点路口布设文明交通劝导岗,安排首批300名劝导员上岗,他们将统一着装,不具备行政执法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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