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12日讯 记者白剑峰今天从卫生部获悉:截止到2006年底,全国已有1451个县开展了新农合试点,占全国县(市、区)总数的50.7%;参合农民逐年增加,已达4.1亿人,占全国农业人口数的47.2%;受益面逐步扩大,补偿农民4.7亿人次;补偿金额逐年增长,累计补偿243.9亿元。
新农合制度框架及运行机制基本形成,运行良好。目前,我国已建立了从中央到地方由政府领导,卫生部门主管,相关部门配合,经办机构运作,医疗机构服务,农民群众参与的管理运行机制;建立了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以县(市、区)为单位统筹,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形成了符合各地实际的统筹补偿方案,建立了参合农民在本县(市、区)范围内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现场结报医疗费用的结算报销办法;建立了有关方面和农民参与的以基金运行、审核报付为核心的监管制度;形成了医疗服务、药品供应等方面的规范,建立了与新农合制度相互衔接、互为补充的医疗救助制度。
新农合制度最大的特点就是以政府投入为主,而且直接把钱投给“需方”——参合农民。几年来,各级财政累计投入资金215亿元,2007年中央财政将安排补助资金101亿元。一方面,参合农民看病就医有了一定保障,激活并释放了农民的医疗需求。另一方面,带动了医疗卫生资源逐步向广大农村医疗机构“下沉”,有效地激活了农村医疗机构并促使其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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