邬凤英
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在两会上接受采访时表示,作为反腐的一项措施,国家将出台官员职务消费标准,规范官员的各类在职消费。(3月12日《新京报》)
这是一个好消息。不过,这样一个“标准”能否从根本上扭转这种局面呢?从历史的经验看,类似这样的文件规定已出台了不知多少,从最早的公务接待不能超过“四菜一汤”,到近几年的公车改革等,效果都不理想。
这样来看,这个“官员职务消费标准”出台之后的效果也难以期许。因为已经达标或超标的官员,自然会想出各种绝妙的办法来规避这个标准,继续维持自己的消费水平,而那些未达标的官员,反而有了要求提高标准的正当借口——质之历史经验,这种情况绝不是不可能发生的。
为什么会这样呢?原因其实一点都不复杂,关键就在于,在我国现行的政府体制下,钱袋子是攥在行政官员自己手中的,花钱的标准也是他们自己制定。自己的刀,攥在自己手里,要削什么都容易,唯独削不了自己的把,就这么简单。
因此,解决这个问题,制定“标准”是必要的,但更必要的,是要把钱袋子从政府手里转移到人大手里,使政府哪怕是花一分钱,也要经过人大的批准。政府预算要成为透明的、刚性的预算。预算在人大通过了之后,就是法律,政府开支如果突破了预算,就属于违法行为,其主要负责官员就要被提起质询乃至罢免,并进而追究其刑事责任。无疑,“官员职务消费标准”也应该由人大制定,人大来监督和检查执行情况。
当然,要让人大胜任这样的工作,人大本身也必须改革,包括代表的构成、产生方式以及是否要专职化,等等。最终形成这样一个花钱的机制:人大向选民负责,而政府又向人大负责——如果我们今后能够真的形成这样一个机制的话,我看职务消费的问题也就不难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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