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3月13日讯
我市正式出台KTV版权费收费标准:主城区每个包房每天收12元,而郊区县则为8元。昨日,中国音像协会重庆联络站负责人透露:将于近期在我市全面征收版权费。
收费标准分两类情况
重庆联络站负责人童俊麟介绍,国家出版局于去年8月21日~9月20日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征求意见,并于去年9月21日召开了由权利人、卡拉OK厅、娱乐协会等相关人士参加的征求意见座谈会。
童称,结合我市卡拉OK经营的实际状况,作出了适当调整,分主城区和郊区县两种情况收费,即主城区每个包房每天收12元,而郊区县则为8元。
1月1日起开始计算交费期
目前,重庆联络站已经完成了我市辖区内各卡拉OK场所包房数量的统计,正在完善后期工作。童称,此次收费为2007年度音乐电视版权使用费,因此对于在2007年1月1日以前(以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准)已经处于营业状态的卡拉OK场所,仍需补足1月份以来的版权费用。而对于新开业的卡拉OK场所,则根据其营业执照签发日期开始收取。
据悉,各KTV业主将款项汇至全国统一账户后,在到账10日内,将对其颁发“卡拉OK经营行业著作权许可使用证书”。童称,我市将于近期全面开始收费工作。
版权费不转嫁给消费者
以我市主城区一拥有100个包房的卡拉OK场所为例,其每天缴纳的版权费将达到1200元,年增版权支出将超过40万元,这笔新增加的支出是否会由消费者埋单?
昨日,王府翡翠会所王总告诉记者,新增的这笔版权支出将由KTV业主自己埋单,不会转嫁给消费者;本色KTV杨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收取一定版权费的举措,他支持,“因为中国已经进入WTO多年了,应该与国际接轨,保护知识产权”,杨称,本色将不会由消费者来承担这笔新增加的开支。(何恒赵洋洲)(来源:重庆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