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近日表示,作为反腐的一项措施,国家将出台官员职务消费标准,规范官员的各类在职消费。
“白条收据假发票,吃喝拉撒全报销”,这是一些地方公务消费的真实写照。公务消费成了许多官员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摇钱树”。
畸高的行政成本,无疑是国务院出台“铁规”,堵住职务消费“黑洞”面临的现实压力。
行政管理是门科学,职务消费需要一个标准。政府要体现对每一个纳税人的尊重,都要制定详细的行政成本支出与使用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几年前媒体报道的芬兰某中央银行行长在公务接待中因一道鹅肝超标而下台的新闻,即是明证。因此,通过制定官员职务消费标准,以严密的、可操作性强的制度规范来堵住职务消费的黑洞,并在科学地界定公务职务消费的基础上,明确各项具体的消费数额、条件、范围、程序等,是治理职务消费腐败必须跨过的门槛。也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我们对于由制定官员职务消费标准开始的行政反腐抱以期望。
但制定官员职务消费标准只能是一个开始,而不是一个结果,这是一个必须厘清的认识。标准如果缺乏执行力,也只能是一种写在纸上的良好初衷。因此,在制定标准的基础之上,有必要辅之真正透明的财务公开制度,以及完善有力的监督办法,惟如此,良好的初衷才可能兑现为纳税人以及公共财政之福音。
由此而言,官员职务消费标准的制定,只是制度体系中的一个细节。很多时候,我们并不缺乏这样的一些细节,比如公车消费等,但是这样一些零星的标准,因为还缺乏整个制度架构的支撑,最终可能很难获得真正的兑现。武汉市去年试行的公款接待内部公示制度之所以遭到质疑,就是因为它仍将公款接待定义为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没有摆脱内部监督的局限。而未能解决权力监督与透明财政制度缺陷的办法,效果也就难以预料。
我们需要的是一个完善、公开、透明的公共财政体系。
毫无疑问,如果仍不能真正实现财务公开,仍然无法控制巨大的预算外支出漏洞,就仍然无法让公众知情并接受公众的监督,可能一切处于“细枝末节”的问题仍然很难得到改观。而类似职务消费标准之类的制定,便不足以改变整个公共财政的困局。
这是一个事实:与一些地方存在的职务消费超标严重,消费随意性大等相对应的,是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存在一些缺陷,典型的就是政府预算未能归一化,大量的预算外、制度外资金普遍存在,这是一个严重而紧迫的问题。按照一般估算,当前整个政府财力中,预算内、预算外、制度外资金大约各占三分之一。这无疑是滋生腐败的重要原因,因此必须成为与政府行政体制改革息息相关的财政体制改革的重要考量指标。毕竟一个良好的公共财政体系,不仅仅是财政模式的变革问题,它也将直接引导各级政府行为的模式选择。
公开与监督,正是民主精义之所在。必须向民主寻求职务消费的合法性,这既是控制行政成本过快增长、治理行政腐败的关键,也是提高行政效率、提速政府行政体制改革的着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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