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3月13日讯 今日上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党组书记李毅中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就安全生产等相关问题与网友在线交流。
网友“黎莘”等问:官商勾结是不是安全生产最大的威胁?怎样打击官商勾结开煤矿,对于管法勾结地方政府与非法小煤矿之间的游击如何处理?什么是决定性因素?
李毅中回答: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是造成事故多发的深层次原因之一。
李毅中说,首先,清纠煤矿入股这个工作要变成经常性、制度化、经常化的工作,现在中纪委和监察部已经纳入反腐败的工作内容。事实上通过群众的举报和事故的查处,陆续查了一些重大的非法入股的问题。
第二,国务院在2001年4月发布《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查处国家机关公务人员在重大事故中的责任,实行问责制。国务院在2005年9月份出台了《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
从《刑法》层面上,《刑法修正案六》对刑法134条到139条,事故责任罪,原来最多判7年,现在规定最少判5年。意味着可以判到15年,因为有期徒刑最高限是15年。
李毅中说,去年大同5·18左云县矿难,对于矿主李付元判16年,这个人很坏,我在现场提审过他,拒不回答。不仅剥削工人的剩余价值,甚至疯狂掠夺国家的财产,这次对他判16年是数罪并罚。
从中纪委的角度,监察部和安监总局发布了《关于查处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的规定》,关于党纪处分的解释也正在制定和审批之中,中纪委的力度很大。有国务院层面的法规,有国家层面的法律和司法机关的严惩,还有中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方面的措施,对于防止纠正和查处安全生产领域的违规违纪行为,事故背后的权钱交易、官商勾结的腐败现象力度越来越大。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工作,这些行为必定没有藏身之处,还要再次肯定的就是群众的举报、媒体的监督,希望全党、全社会都来重视,让那些违法违规、权钱交易行为、官煤勾结行为整日不得安宁,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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