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穿上白大褂以后不是一劳永逸了,今后每两年得接受一次考核。为了加强医师执业管理,提高医师素质,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卫生部3月12日公布了《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并将于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规定,医师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个周期。
《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对医师定期考核机构、考核方式及管理、执业记录与考核程序、考核结果、监督管理等做了详细的规定。并明确,医师是指已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读的博士、硕士在临床活动中必须在导师和正规医生的指导下从事医疗服务,还没有注册不能算作执业注册医师。(李学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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