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卫生部12日公布的《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规定,全国取得合法资格的医师,应每两年接受一次考核。医师若有索要患者财物或收受回扣等行为,将被认定为该考核周期考核不合格,可被暂停执业活动或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办法》规定,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即可被认定为考核不合格:有未经批准、擅自在注册地点以外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进行执业活动的行为;有在医疗卫生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有索要或者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其工作人员给予的回扣、提成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等。
据悉,卫生部将主管全国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其负责注册的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工作。《办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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