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审计厅在厅机关各处室聘请了14名兼职作风建设督查员,组成作风建设督查组,一名厅级干部担任组长。这是该厅落实厅机关作风建设督查制度的新举措。
为加强厅机关作风建设督查工作,保证作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江苏省审计厅研究制定了厅机关作风建设督查制度。
该制度明确今年厅机关设立作风建设督查组,由一名厅级干部担任组长,同时在各处室聘请兼职作风建设督查员,规定作风建设督查组和兼职督查员的工作职责:一是检查和了解厅机关和所在处室作风建设情况;二是向厅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和所在处室报告督查情况,提出加强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三是督促做好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作风建设督查采取日常督查和集中督查两种方法进行,日常督查由督查员在各自工作岗位上负责对所在处室作风建设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督查集中督查由督查组组织督查员对本厅和各处室作风建设情况进行统一督查。统一督查根据情况和需要由督查组安排。作风建设督查的内容包括作风建设工作和措施落实情况、厅机关工作人员在作风建设中的突出表现和存在问题、作风建设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以及加强作风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等4个方面。
该制度还明确督查组督查工作结束后将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督查情况,强调相关处室应针对存在问题抓好整改工作。
(责任编辑: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