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3月13日电(记者杨霞)“多功能婴幼儿游泳圈”专利持有者、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妇产科主任赵少飞历时一年半的维权官司近日终于有了结果: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令北京贝特宝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赵少飞经济损失10万元。
2002年8月和2003年3月,赵少飞为自己发明的“多功能婴幼儿游泳圈”申请专利保护,4个月后再以“婴儿游泳漂浮具”为保护对象申请了专利保护。2004年,两种产品先后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授权。然而,赵少飞很快发现,市场上陆续出现了20多种不同品牌的婴儿泳圈,而且很多产品的外形与结构与他的专利产品“几乎一模一样”。
2005年5月,赵少飞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生产“马博士”婴儿泳圈的北京贝特宝科技有限公司和销售该品牌泳圈的广东吉之岛天贸百货有限公司告上法庭。2006年7月12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马博士”婴儿泳圈侵权成立。贝特宝公司对一审判决不服,向广东省高院提起上诉。近日,广东省高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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