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13日热线消息 3月12日是植树节,人们在这一天纷纷自发地参加植树活动,然而却有人在这一天为了一点私利大肆砍树。12日,天桥警方抓获了一名私自砍伐树木的男子,并依法给予他治安拘留10日的处罚。
12日凌晨5时许,天桥公安分局大桥派出所民警驾驶警车巡逻至大桥镇308国道某路段时,发现路旁停着一辆地排车,车上捆绑着一截长约3米、直径30多厘米的柳树,民警立即停车向路边望去,发现种植在路旁的用于绿化国道的柳树少了一棵,只留下了光秃秃的木桩。
“有人盗伐树木!”巡逻民警马上意识到了这一点。根据地排车依然搁置在路边的情况来看,嫌疑人应该是在作案后企图将赃物运走的过程中发现了警车,慌乱中来不及处理赃物便在附近躲藏了起来。民警立即在路两旁展开搜索。
民警顶着寒风在昏暗中仔细摸索着寻找,20分钟后,忽然发现远处一片潮湿的麦田里似乎有黑影在晃动。“谁在那里?快出来!”民警王志华大喝一声,那个趴在麦田里的黑影忽然一跃而起,迅速向远处逃去。民警立即追过去,在麦田边的水沟里将企图继续逃跑的嫌疑人抓获。
经审查,嫌疑人陈某(德州市人),向警方承认了其盗伐种植在308国道旁的柳树,并准备以每棵200元的价格出售的违法事实。目前,嫌疑人陈某因涉嫌盗伐树木,已被警方依法给予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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