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加大拆迁换房比例,调换房将被限制在90m2以下
今年更多拆迁户
可“以房换房”
从今年起,越来越多的城市房屋拆迁户将可“以房换房”。昨日,南京市政府对外发布《关于完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在这份3月1日起实施的《意见》中,加大城市房屋拆迁产权调换房筹集力度提上日程。
货币补偿和实物安置二其一
在昨日发布的《意见》中,“完善配套政策、强化拆迁保障”被重点提出。南京市房管局副局长闵一峰介绍,从《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实施三年的情况来看,拆迁中的综合保障,有待于进一步优化整合。
《意见》表示,南京将充分保障被拆迁群众的补偿安置权利,其中允许被拆迁人在货币补偿与实物安置两种方式中选择其一,但禁止同时享受两种拆迁补偿安置方式。
今年将有更多调换房
除了货币补偿,闵一峰强调实物安置也将在今年重点推出。
“原则上只要拥有房屋产权的拆迁户都可以申请产权调换房(承租公房的不可以)。”闵一峰介绍,按照中央的要求,地方拆迁安置中产权调换的比例应不少于10%,“南京正在逐步提高这个比例”。而为了多渠道筹集产权调换房,今年南京将按照“分散建设为主、集中建设为辅”的原则,在出让土地时,有计划、分步骤地统筹配建一定数量的产权调换房源。
调换房面积被限90m2
“产权调换房还应该符合一定的规定。”闵一峰在解读《意见》时表示,拆迁人提供的调换房应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产权清晰且无权利限制。此外,按照国家房产新政并考虑到房屋总价,《意见》首次明确,拆迁人提供的产权调换房应该是90m2以下中小户型。
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拆迁人应当提供两处不同地点的房屋供被拆迁人选择。其中当拆迁单位与被拆迁人就产权调换的房屋达不成协议时,拆迁人可以对被拆迁人实行货币补偿。
调换有差价,须先结清价款
南京市房管局有关人士表示,拆迁单位须在拆迁现场公示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政策、拆迁补偿补助标准、产权调换房源、拆迁工作流程、拆迁实施单位和评估单位名称及其工作人员名单等事项。
对于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按照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款。货币补偿金额与所调换房屋的价款有差价的,结清差价后给予产权调换。
一把尺子量到底,
拆迁补偿全部公开
“一方面强化保障,但另一方面《意见》也再一次重申了公平。”一位看过《意见》的专家表示,此次《意见》中除增加产权调换比例的另一亮点便是公示整个拆迁片区的拆迁补偿情况,包括拆迁住户的评估结果、补偿安置等。
“以往我们是一家一户‘一对一’的公开,今后整个拆迁片区的补偿情况都将对外公开。”南京市房管局副局长闵一峰介绍,《意见》如此规定主要是想通过公开程序,强化拆迁监督,努力做到拆迁补偿公平、公正,防止暗箱操作。
相关专家认为,拆迁补偿安置公开后,以往赖着不拆以期获得高补偿的状况有可能被遏制;而“一把尺子量到底”的做法无疑更为公开、公正。
今年多竣工
30万平方米经适房
除了加大对产权调换房的筹集力度,南京市房管局副局长闵一峰在昨日的发布会上表示,今年南京还将多竣工3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
据了解,在年初制定的计划中,今年南京江南八区将新开工建设200万平方米经适房,竣工120万平方米经适房。“我们这是自加压力,将竣工面积提高了30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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