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青报讯 (记者彭朝君)市工商局昨日发布2007年四号“红盾警示”,提醒市民传销活动开始把目光转向老年人、青少年等弱势群体,广大市民要认清传销本质,不要参与任何形式的传销活动,特别是不要到外地参加传销活动。
目前,传销的形式越来越隐蔽,由集中转为分散、公开转为地下,活动区域由城市转入乡村,传销组织在本地注册异地传销,将参加者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骗离居住地在异地从事传销。
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无论怎么变,传销的主要特征是必须通过传销员介绍,缴纳高额入会费购买商品,才能加入传销组织。当前传销的组织者成分复杂,既有法人、自然人,也有其他组织;既有境内公司又有境外公司。参与传销的人员结构更是复杂,既有离退休人员、下岗职工、无业人员、农民,又有国家干部、现役军人、在校学生等。目前,违法分子又开始把目光转向老年人、青少年等弱势群体,甚至于向少数民族地区和农村发展。传商品变为传“人头”
传销已从原来的“传销商品”逐步演变为“传人头”,更具隐蔽性。组织者往往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不择手段引诱人参加。每个加盟者需缴纳相当数量的加盟费,名义上是购买商品,实际上是取得传销资格。警惕网络传销新动向
在工商执法人员执法过程中,还发现利用互联网借用传销方式,从事“金字塔”集资诈骗。据悉,这种通过互联网发布、接收、反馈信息,通过国际银行汇兑或邮递收缴费用、发放报酬、流转资金,完全依靠信息链+资金链来运作,没有商品销售,或仅以传播所谓的“致富信息”或推销虚拟的网页空间为名的违法活动,由于互联网具有开放性、交易主体的虚拟性等特点,使得这些违法活动更具有危害性,隐蔽性和欺骗性也更强,查处难度更大,市民一定要谨慎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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