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13日电(崔丽王亦君)2006年,人民法院坚决贯彻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严格依法办案,保证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共依法宣告1713名刑事被告人无罪。这是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13日向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通报的情况。
在这1713人中,因证据不足宣告无罪的占51.61%,不构成犯罪的占48.39%。
肖扬在报告中指出,2006年,人民法院依法保障被告人行使各项诉讼权利,保证被告人受到合法、公正、文明的审判,共为17221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
在过去一年里,全国法院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维护社会稳定。肖扬说,2006年,全国法院共审结爆炸、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犯罪案件245254件,判处罪犯340715人。
肖扬在报告中说,要坚决执行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的刑事政策。他介绍说,为保证今年1月1日起统一行使死刑案件核准权,最高人民法院从思想、制度、组织和物质装备等方面作了充分准备。坚决执行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的刑事政策,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大、罪证确实充分、依法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
肖扬在报告中还透露,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制定了司法解释工作规范,同时规定重要司法解释出台前,要通过互联网等媒体予以公布,广泛征求有关部门、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意见。所有司法解释严格按照《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工作程序》规定,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