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已开展试点
在司法实践中,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是:为数不少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执行案件中,被害人无法从被告人方得到赔偿,很多被害人陷入人财两空的艰难境地。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13日向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所作的工作报告提出了一个解决思路:探索刑事案件被害人救助办法,以保护被害人及其亲属的合法权益。
肖扬在报告中介绍,目前已经在10个高级人民法院开展了试点工作,去年共为378名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其亲属发放救助金780.24万元,使被害人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1713名刑事被告人被宣告无罪
2006年,人民法院坚决贯彻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严格依法办案,保证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共依法宣告1713名刑事被告人无罪。
这是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13日向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通报的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这1713人中,因证据不足宣告无罪的占51.61%,不构成犯罪的占48.39%。
肖扬在报告中同时指出,2006年,人民法院依法保障被告人行使各项诉讼权利,保证被告人受到合法、公正、文明的审判,共为17221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
109“司法蛀虫”被究刑责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13日在向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说,去年全国法院加大查处利用审判权和执行权贪赃枉法、徇私舞弊行为的力度,共查处违法违纪人员292人,其中,对109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06年法院共判处
825名县处级以上官员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13日向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说,2006年,人民法院共判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825人,地厅级92人,省部级9人。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统计显示,2006年,全国法院依法加大惩治腐败和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力度,共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等案件23733件。其中,公司企业人员贿赂犯罪案件359件,国家工作人员贿赂犯罪案件8310件。
检察机关立侦职务犯罪
一半以上是“大案”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13日向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作工作报告时指出,在2006年,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33668件,已侦结提起公诉29966人。
“在这之中,立案侦查职务犯罪大案有18241件,占到了一半以上。”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这些大案中,贪污、受贿百万元以上的案件就有623起。”
职务犯罪大案:是指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的案件和渎职侵权重大、特大案件。据了解,在2006年,各级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涉嫌职务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736人,其中厅局级202人、省部级6人。
(据新华社北京3月13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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