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陈轶珺实习生陈易锦)年近五十的问某原先是一家知名旅行社的员工,自己负责一地区业务,收入不错。自从她和小13岁的男子张某好上后,厄运来了。因涉嫌几笔共计23万元的诈骗欠款,昨天两人一起被送到了普陀区法院的被告席。
2004年,张某结识了比他整整大12岁的问某,此后双方互有往来。此时的张十分爱慕问某,为了讨好她,他连续给她写了100多封情书。如此汹涌的爱情攻势,很难让女人不动情,虽然年近五十,问某依然陷入了情网。
好景不长,由于张某生性好赌,并且在外面欠了巨额赌债。两人的共同生活也从此出现了危机。可这时,问某还是愿意帮助张还清赌债。于是问某辞去了旅行社的工作,决定和张某两人在昆山“再创业”。
去年3月至6月间,两人先是由问某拉来了旅游团,与之签订了旅游协议,又合伙冒用问某前单位的名义与4家旅游接待团签订了组团旅游确认书,分别将组团旅游交由这4家旅游接待团负责。
之后,他们两人又以少付和不付的方式骗取旅游接待团款共235878元。
明明是共同犯罪,两名被告却在法庭上反目成仇,想把自己的罪责推得一干二净。张某为自己辩护说,公司是问某开的,自己没有经手相关款项。
问某也不认账,认为是张某把需要交付的款项侵吞的。
庭审过程中,张某自始至终都没有看问某一眼,昔日的情人已然变成了仇家。面对如此尴尬的局面,辩护律师却早有准备。只见他从一大堆证据中抽出一叠情书向法庭出示。这些情书都表明了张某和问某两人的关系,律师试图用它们来证明两名被告人的行为是共同犯罪。
经过审理,普陀法院将择日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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