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普通职工为获取不义之财铤而走险,谎称丈夫是军队高级干部,以能为他人子女安排上军校为名,骗取三名被害人16.5万元。因构成诈骗罪,近日被阜阳市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
被告人方田,女,39岁,原系阜阳市一事业单位职工。
2003年4月底,被告人方田找到所在单位的女同事刘某,神秘兮兮地告诉她其爱人在某军区任职,现有二个招兵的指标。刘某信以为真,欲托方田为其子和其姐姐的孩子办理上军校事宜。随后方田以上军校需要手续费为由,骗取了刘某及其姐姐10.5万元。同年6月底,方田又通过他人介绍,以给王某的儿子解决上某陆军学院为由,骗取6万元。
当年7月底,被害人刘某、王某打电话询问上军校的事情进展,方田谎称已办妥,并说录取通知书将于8月中旬寄到阜阳。后方田于8月15日逃往四川广安市前峰镇藏匿。受害人经多方联系无着,并打听到方田的爱人不是部队干部的事实,方知受骗立即报案。
阜阳中院经公开审理,认定被告人方田的行为构成诈骗罪。鉴于其如实供罪自首,且积极退出全部赃款和交纳部分罚金,遂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万元。(石中原、邢二智、万毅)
来源:
江淮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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