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3月13日电(记者朱立毅)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检察院日前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赌博罪、非法拘禁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和保险诈骗罪等13项罪名,对张金木等35名被告人依法提起公诉。
经查,从2003年至2005年间,张金木为获取非法经济利益,通过“收徒弟”、提供赌资、利用亲属关系等方式网罗陈民相、陈兴华、潘保卫和邹俊等骨干成员,组成分级管理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此后,这一组织在绍兴市区大叶池一带,以“公司”为掩护,开设赌场、提供赌资,聚众赌博达190余场次,并从中“抽头”渔利1680余万元,致使多个家庭破裂,多家企业陷入困境甚至倒闭,严重破坏了当地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
此外,这一组织还涉嫌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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