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发出A级通缉令
缉拿黑社会组织骨干犯罪嫌疑人刘永华
法制网北京1月10日讯 记者徐伟 公安部9日发出A级通缉令,缉拿江西籍黑社会性质组织骨干犯罪嫌疑人刘永华。
2006年12月,江西省公安厅在侦办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发现该组织骨干成员刘永华自1980年以来,与王江等人纠集一起,网罗社会闲散人员,多次进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案发后,犯罪嫌疑人刘永华畏罪潜逃。
刘永华,男,绰号“二娄”。1971年10月4日出生,住在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新村中路28栋1号。
身高1.71米左右,体型中等,肚子较大,皮肤白净,头发较少,秃顶,操江西口音。身份证号:360203197110041510。
公安机关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协助缉捕刘永华,对发现线索的举报人、缉捕有功的单位或个人,公安部将给予人民币50000元奖励。
(责任编辑:万学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