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建设部、商务部等6部委联合出台了一个“限外令”,明确规定外籍人士购买自住商品住宅需在满足居住满一年以上的情况下限购一套。“限外令”的颁布由于局限于外籍人士,似乎没有产生预期中的影响。
根据北京市房地产协会1月初发布的一份调查报告指出,造成房价上涨、住房紧张的主要原因在于,北京实际上闲置房比空置房要多好几倍,少数人拥有多套住房。
陈祥福委员的构想是,国家可以对目前的房子,按照户口或居民身份证进行清查。对“一户一房制”之外的房子,国家对之进行回购。部分不愿意房子被回购的房主,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持有此类房子付出高昂的代价。回购来的房子中,国家拿大多数用作出租房,提供给有住房需求但又未购房者,而且,老百姓可以根据各自不同的住房需求,支付相应的租金自由选租。
这个提案一出,立刻“一石激起千层浪”。尽管陈祥福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针对这个提案是否违背宪法,是否有实际的意义,是否有可操作性等不同的声音仍然不绝于耳。
北京师范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宏新公开反对这一提案。王宏新认为,无论从法律角度还是从政策层面来讲,这个提案都是不可取的。他认为,从法律角度上来说,“一户一房”无疑是违背宪法的,“根据宪法规定,只要该房产是经合法而得来,就受到宪法的至高无上的保护”。而从政策层面上来说,既然国家现在实行的是市场经济,就应当遵守商品市场的规律,而政府不应该对市场有强制权。“一户一房”是一种历史的倒退。
上海建纬律师事务所律师宋安成承认这个提案有其合理性,但是,对这个提案的可操作性提出了质疑。他说,土地和房屋属于有限资源,一些投资客利用有限资源来获利是不合适的,因此国家完全有理由限制这部分行为,这和限外是一个道理。而从操作的层面上讲,很多问题都很难解决。首先,切实保障回购房房主的利益就是一个问题;其次,明确中低价收入家庭标准尤其是严格按照这个标准来执行政策是一个更大问题;再次,如何将全国人口拥有房屋信息情况汇总到一起更是难以实现。
中原地产总经理李文杰指出,规定一人只能购买一套住房是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政府要做的就是从税费以及户型设计等方面进行调整。实际上,用税费来调整已经有所尝试,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林浩坤3月对外透露,该厅正在制订方案,探索开征“城乡建设用地土地使用费”,对于一人多房现象征收费用,方案力争在年内完善成型。也许广东的这一做法,未来可能会在全国得到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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