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
记者 江俊
家住崇州市羊马镇泗安村六组的何女士等7户村民在镇政府统一规划下,自筹资金建房。建筑施工合同签了,房屋修了一半,包工头却先后收了7户村民共40多万元的建房款后“消失”了。
反映
房屋未竣工 包工头却消失
昨日,家住崇州市羊马镇泗安村六组的何女士等7户村民向本报热线反映:他们7户村民在镇政府的统一规划下,修建羊马镇农民拆迁房。该工程的施工方由政府出面查验施工方承包资质后,再和当地农民一对一签订《建筑施工承包合同》。2006年6月20日,他们7户村民先后和该工程的施工承包方四川安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乙方)签订了《建筑施工承包合同》。
何女士称,在修建房屋的过程中,乙方多次以资金紧张为由,要求7户村民超工程进度支付款项,工程于去年7月份开工后,到2007年2月12日包工头消失这一段时间,7户村民先后共向包工头支付建房款40多万元,其中最少的一户支付了4万多,最多的一户支付了9万多元。
包工头消失后,他们也先后尽可能找线索找到包工头,但找了多次也无果。房屋到现在还无法竣工,这7户农民称:“我们实在找不到解决的办法了”。
现场
工程停工了 无法联系包工头
昨日下午,记者赶到羊马镇泗安村六组的施工现场。记者看到,何女士等花钱修建房屋的工地上除了断砖残木外,整个工程已经全面停工。记者发现村民和承包方签订合同的包工头的名字叫胡修成,另一位包工头姓敬。记者按照合同上留下的电话号码拨打时,其中胡姓包工头的电话是空号,敬姓包工头的电话已经停机。
○镇政府回复
此类纠纷 只能从中协调
昨日下午,记者随同7名村民找到羊马镇镇政府一姓李的副镇长。李副镇长告诉记者,镇政府只是负责对施工过程中的房屋质量和安全问题进行监管,村民和承包方之间的合同纠纷,政府也只能从中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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