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余皓实习生李小勇通讯员斌闻)昨日,武汉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名誉侵权纠纷案,北京律师王才亮被武汉祥泰房地产资询公司告上法庭,索赔20万元。
武汉祥泰公司诉称,2003年,该单位负责对汉口北湖小区拆迁事宜。
祥泰公司称,王才亮于2004年1月出版发表《房屋拆迁纠纷焦点释疑》、2005年1月出版发表《房屋拆迁纠纷焦点释疑(最新修订版)》、《拆迁管理与纠纷处理操作指南》等三书中引用此案,称“拆迁户只领取了市场价五分之一的补偿金”,“该公司靠克扣被拆迁人的补偿款发财”,“玩起了下三滥的手段,剪断输电线路、切断自来水源、在墙壁打洞、拆坏楼梯……”这些说法给公司声誉造成了不良影响。尽管书中没有点该房地产公司全名,但有特定的指向,让人看了便知说的是该公司。
被告王才亮认为,他引用该案例完全是为了进行法学研究和探讨,而且用了“华中某地”来表示,没有使用祥泰公司的真实名字,不存在侵权。“书中所列举现象并非指向谁,而是对所有现象的综合分析和个案的集合。”
法院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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