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宝瑞: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关于农产品安全问题,现在国务院有五六个部门来分管。农业部门负责生产初级产品、原始产品;这些产品一到市场,进行加工以后,就由工商部门来管了;到市场以后的质量安全问题,则由质检部门来管。
熊光林: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巴中市政协主席
假冒伪劣产品关系到千家万户。在维护消费者权益和市场公平上,我认为,首先要解决诚信问题。搞企业的老板,搞产品的,搞销售的,都要讲诚信,这是一个基本的准则,必须严格遵守。第二是制度层面的,要有严格的准入机制,严格的质量保障体系。第三,要有严格的执行。仅有诚信是不行的,要靠法律和规章制度,工商、质检等相关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
曹家昌:全国人大代表、河南华英禽业集团董事长、总裁
在维护消费者权益和市场公平方面,作为企业家,我认为应该先做好自己的工作,这是对广大消费者最负责任的表现。如果出了事再来处理、补救,是必要的,但有些晚了,应该加强源头的控制。
我的建议:一、加大立法的力度。法律要明确,你出了事犯了错,应该怎么办?二、执法要严格。现在出现这么多的问题:空气有问题,吃的有问题,穿的有问题……这么多问题,全是受利益驱动。但出了事,我们全是小惩,我的意见,要罚到他倾家荡产。执法一定要严。不法商家赚1块钱,就要罚他10块钱。三、职能部门要尽责。不能只当评论员、裁判员,也要当运动员。出了事后,除了追究商家的责任以外,应该对这些职能部门进行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赵满堂:全国政协委员、甘肃盛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赵满堂
这几年,充斥各类媒体的医疗广告(含药品、保健品和美容、减肥产品、医疗机构)的泛滥,已经成为社会的一大公害,广大民众非常反感。为确保民众的用药安全,特提出以下建议: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药品质量、功效包括起广告宣传的鉴定、审查、监督和管理,从源头上根治不实信息对群众用药的误导;药品生产厂家,要以社会责任为重,具实陈述药品功效,明确该产品可能产生的不良反应和毒副作用,给医生、医院和患者必要的警示;媒体发布医疗广告要慎重,要在确认由权威部门机构签署的广告许可文件属实的情况下,客观发布广告信息;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因不实医疗广告引起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各有关方面的责任,要加大赔偿和处罚力度,必要时候应该追究法律责任。
刘志华: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新乡县小冀镇京华村党支部书记
现在假冒伪劣的产品很多。上街买东西我会非常小心,特别是食品。我经常和孩子说,别到街上吃饭。买全国比较名牌的食品,可能质量有保证。但名牌里面,假冒的又多。我往往要认真地看它的商标、生产基地等等。
食品、药品等都是影响到人们生命安全的东西。这些年,国家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力度很大,也下了决心,但光有决心不行。为什么假冒伪劣越治越多?我认为还是因为执法不力。发现假冒伪劣,罚他几个钱就完了,他们还是照样经营。因为搞假冒的,成本低利润高,不怕你罚钱,就怕你用法律来制裁他。应该用立法来限制他们的行为,光罚款,只靠经济手段不行。我认为,应该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并用。你的危害到哪种程度,就用相应的刑罚,乃至死刑来惩治。
现在购物是一件难度很高的事情。一些假冒伪劣产品对身体不好,但作为普通消费者,我们又无法识别。比如眼镜。我配眼镜都是通过熟人介绍,身边许多人都带着某一家某个眼睛师配的眼镜,都说好,我就去这家配。这样质量上就有了保证,但就是价钱比较贵。
在维护消费者权益和市场公平方面,我的建议是,信息应该对等。让消费者了解更多的信息,然后去选择,同时,价格也要是真实地、合理的,不能只是商家说了算。消费者应该拥有真正的选择权,不至于造成选择失误;否则,当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伤害时,都不知道应该由谁来负责。
在维护消费者权益、市场公平方面,建立征信系统非常必要。目前,我认为首先应该解决身份证核验问题。身份证核验问题无处不在,无处不有。但由于缺乏有效的手段,出现许多假冒、犯罪问题。我认为应该把身份证核验系统对社会免费开放,让大家利用这个有效的工具,识别身份证的真伪,这样可以减少好多经济损失和犯罪活动。
余大全:全国人大代表、四川大西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在维护消费者权益和市场公平方面,国家一直都很重视,但关键在于落实。有的产品很明显是假冒伪劣,但消费者要想维权,很难。为什么?各个部门或者不同层面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不一样。有法要依,还要真正落实,消费者的权益才能得到保护。有的地方产品出了问题,总是找这样或那样的理由来推托,消费者的权益如何得到保护?
此外,要建立诚信市场,应该有一个规范。比如钢铁行业、医药行业,都应该有一个标准,应该有一个基本的、最低价。我到马来西亚考察,他们全国的矿泉水都是3块钱1瓶。同质产品应该确保同样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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