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呼吁:珠三角法官的工作压力已经到了极限,我们的法官难以继续承受重压了。
但是有的人很有钱,他就是要借打官司来炒作,你该降低他的诉讼费吗?这种人我觉得还应该限制。因为诉讼毕竟是要消耗公共财富的。
——吕伯涛
广东团分组审议时,吕伯涛(左)和张广宁在分组审议时交换意见。 冯宙锋 摄
“珠三角法官的工作压力已经到了极限,我们的法官难以继续承受重压了!”昨日,列席全国人代会的省高级法院院长吕伯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呼吁。他表示,国家实行统一公务员登记后,使珠三角“人案矛盾”更为突出。此外,他还就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的一些热点疑点进行了阐释。
一人一年办三四百件案
记:在审议两院报告时,很多代表都提出法院“人案矛盾”的问题,你是否有同感?
吕:这个问题在广东尤其严重。
广东受理的案子,与经济发展成正比。广东受理的案子占全国的1/10,而法官占全国的1/20。在人均结案上,广东的比例比全国多得多。大概情况是,全省人均结案70件,全国仅40件。广东案子也不是平均的,主要集中在珠三角。去年全省结案71万多件,单广州就有16万多件。深圳、东莞等珠三角的一些法庭中,每个法官平均一年要办三四百件案子。
记:你希望编制的分配能做什么调整?
吕:我非常体谅珠三角法官的难处,希望今后的编制能够根据实际工作量而定,比如把去年的工作量计算一下,再根据不同级别法院的工作量进行编制的分配。过去的编制分配大体以户籍人口基数来确定,现在应该把流动人口的因素也考虑进去,因为珠三角的流动人口多,且多处于青壮年,问题也多。我要呼吁:珠三角法官的工作压力已经到了极限,我们的法官难以继续承受重压了。
打官司炒作的不应减诉讼费
记:国家4月1日将实行新的诉讼费管理办法,降低诉讼费。但有法官称,诉讼费降低并不能解决问题,他希望诉讼费提高。你对此怎么看?
吕:我认为这个管理办法的出发点是好的,是为了减轻老百姓打官司的成本负担。但刘来平法官的意见我也很理解。因为并不是所有人都需要减轻诉讼费负担。对于困难的群众,基层的工人和农民而言,我们应该减轻其负担。但是有的人很有钱,他就是要借打官司来炒作,你该降低他的诉讼费吗?这种人我觉得还应该限制。因为诉讼毕竟是要消耗公共财富的。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通过提高诉讼费的门槛减少诉讼,让你觉得要诉讼的话,需消耗大量人力和财力。那你就不会想诉讼而是转为通过其他渠道来和解。我觉得这个思路也是可以考虑的。应该视不同的情况来考虑。
记:目前广东会不会考虑专门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
吕:这个事情不是法院的单向行为,它需要财政支持和各方面的理解。广东一直在争取试点。
观点交锋·法官紧缺?
按照办案量 适当加编制
昨日,在全国人代会广东团分组审议会上,不少代表建议,按实际办案数量进行分配,适当增加广东等东部地区的编制。
张帼英代表说,由于人力不够,办案工作量大,东部地区的法、检工作人员因为工作劳累,有人病倒在工作岗位上,有人甚至因公殉职。“每当出现这种情况,社会上总是大肆表扬”。她建议,有关部门不要总是精神鼓励,在广东等流动人口较多的地区,建议对法、检系统人员的编制,按实际情况配备。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启权也指出,目前我国存在法、检系统人员分配不均衡的问题。因此他建议建立一个机制,充分调动全国15万人的法官资源,在地方人员配备上进行统筹安排。
张帼英代表建议按实际办案的数量,适当增加广东等东部地区法、检系统人员的编制。对此,与会的代表们纷纷表示支持。
法官不必多 多雇书记员
“法官要实行遴选严格控制,不必多但要精英化,”昨日,在全国人代会广东团分组审议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深圳中院执行局执行二处负责人刘来平提出不同看法。
刘来平认为,目前法官工作量大,是因为做了一些书记员和法官助理的工作,建议多雇佣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分担法官审判之外的工作量。
刘来平有不同的看法。“法官不必多,不能一味要求增加,在全国有些地区,法官不但不是少了,反而是多了,”刘来平表示,目前一些地区将法官等同于一般工作人员,与书记员等混同管理,按行政级别待遇也基本相同。他建议,应该对法官结合职业特点分类化管理。(方夷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