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热线2813442报道(记者武鹏)在合肥经济管理学校就读的许某离校出走后就退学了,至今已有半年,但学校一直不愿退其学费。许某母亲多次与学校交涉未果。无奈之下,她向本报求助。
据了解,许某是合肥经济管理学校05普专(7)班的学生。
许某母亲多次要学校退回孩子的学费,但一直没有结果。该校有关负责人徐庆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1601元学杂费中包括学费1200元,住宿费200元,余下的还有书本费等。但我们校方为了寻找许同学,投入人力不算,还前后花费了1万多元。考虑到许某家在农村,学校领导打算对其补偿600元,以示同情。
记者介入调查后,经双方多次协商,合肥经济管理学校和许某母亲达成口头协议,学校愿意退回1300元费用。前天,许某母亲再次来到学校,但学校有关负责人说学校没有钱,校长生病了等,让她改日再来。许某母亲十分失望。
记者昨天就此事采访了安徽润天律师事务所的邓典好律师,他告诉记者,根据国家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多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应该退回许某一定的学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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