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3月15日讯
记者从省政府金融办获悉,备受关注的我省农信社改革方案已获得中国银监会批准,省委、省政府也已决定成立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筹备领导小组,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正式启动。
政策面优惠多多
此次我省的农信社改革,得到了中央的大力支持,在政策面上可谓“优惠多多”。
据介绍,此次改革中获得的最大支持,就是得到了央行21.23亿元的资金支持,用以补充我省农信社的资本充足率置换坏账。我省农信社在累计多年经营包袱后,资本充足率早已为负,不符合现代金融机构的要求。而获得了央行的资金支持及农村信用社增资扩股后,我省农信社的资本充足率可以达到2%,去除沉疴,轻装上阵。
在税收方面,我省农信社也获得了较大力度的支持。中央同意,我省农信社从2006年1月1日起,营业税按照3%的税率征收,而同期的金融保险业的营业税率是5%,优惠了2个百分点。并且,我省农信社的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也将按照中西部地区农信社优惠政策执行,即前3年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另外,中央还免除了近年来对我省农信社再贷款的历年罚息。省政府也正在研究给予农信社改革政策支持的措施。
构建省级联社主体
据介绍,我省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改革管理体制,我省将组建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简称省联社)。这是由全省19家市、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入股后,组成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地方性金融机构。省联社承担对辖内农村信用社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
据介绍,这种体制架构极大改变过去全省19家县级联社“各自为政”的局面,而不仅仅是简单的由“县级”向“省级”的升格。改革后的省级联社,将能更好地整合县域金融资源,发挥省级联社的整体功能配置作用,从而起到1+1大于2的效果。
成立省级联社仅是改革的第一步,对于经过改革后2-3年成效显著并符合条件的,可以将若干个业绩优秀的县级联社“分拆”出来,再重组为农村合作银行或农村商业银行。在此基础上,待全省“县级联社”的资产质量和经营业绩彻底改观,力争在2015年前改组为海南省农村合作银行或农村商业银行。
不良资产仍需追索
据记者了解,此次农信社改革的一个较为敏感的问题不能不引起公众的关注。那就是,尽管中央给海南农信社积累的坏账“买单”,那么是否今后这些不良资产就放弃追索了呢?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省金融办有关人士告诉记者,中央给海南农信社资金支持主要基于一点,冲销目前的坏账,提高资本充足率,从而减轻海南农信社经营包袱,提高其抵御风险的能力。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就放弃对过去债务的追索,而且今后还要加大追索力度。
据介绍,对于历年积累下来的坏账,海南农信社仍然保持追索的权力,并且,目前也仍在不遗余力地追索。例如,对于相当数量的欠债“公职老赖”,将采取行政的、司法的、甚至媒体公示的手段,促其尽快偿还。对于企业恶意逃废债务,将步入司法程序,一追到底。
实行现代公司治理结构
改革后的农信社是否还沿袭过去的组织模式和产权制度,这也是公众比较关心的问题。
据介绍,改革后的农信社,将实行全新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彻底改变以往农信社产权不明晰、所有者“缺位”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新组建的省级联社,将对全省农村信用社严格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产权体制改革,建成真正意义上的现代金融企业,而决不是“穿新鞋,走老路”。
另外,在内控机制、人事分配制度、资金营运、风险管理等方面,即将组建的省联社也将吸取过去的教训,参照先进银行的经验,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树立科学的经营理念和机制。(陈岚桦)(来源: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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