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段小锋记者罗暄)“房屋官司打赢了,可法院判决却如一纸空文,赔偿一直没有兑现。”昨日,自贡市民李先生给本报打来电话称,由于自贡市志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志云公司)未按规定将办理的房屋权属登记所需资料交有关部门备案等原因,导致他家一年多了都未取得房屋产权证。
据了解,李先生的女儿李燕玲于2004年10月与志云公司签订了买房合同。按约定,志云公司应于2005年3月18日前将验收合格的房屋交付购房者,并在交房后240天内将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有关资料交予备案。李燕玲支付房款近20万元后,并没有在约定时间内取得产权证书,在多次交涉未果的情况下将志云公司告上法庭。2006年12月,法院作出判决,志云公司应将相关资料交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并为李燕玲出具商品房销售发票,同时支付由此产生的房屋违约金6384元。“但是直到现在志云公司仍没有执行法院的判决。”李先生指出,“‘3·15’消费者权益日到了,希望我的权益能得到真正的保护。”
记者随后找到位于五星街帝豪公寓10楼的自贡市志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称,公司负责人不在,自己不清楚这件事;记者拨打该公司负责人手机号码发现已停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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