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市政府183号令)及有关配套政策已于200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使新政策顺利贯彻落实,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从3月15日起,在一个月的时间里,开展主题为“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构建和谐社会”的养老保险宣传月活动。
(一)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鼓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积极参保。
(二)社会保险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原则,缴费才能受益。
(三)多缴费、多受益的激励约束机制,鼓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四)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政策措施,重点宣传做实个人账户、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统一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等政策,详尽地向职工群众说明政策出台的背景、具体内容和相关配套措施。
为深入宣传党和政府在养老保险方面的政策措施,推动《规定》和配套政策顺利实施,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北京市劳动保障局在全市内范围发出通知,在各区县的积极配合下,集中开展养老保险宣传月活动。
宣传月前期,市劳动保障局通过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向全社会发布养老保险规定及有关配套政策的有关内容,并与城建集团等单位合作,集中在企业开展政策咨询和免费培训活动,免费发放养老保险手册、挂图、宣传折页、《北京劳动就业报》特刊、养老保险讲座光盘等。为使广大群众深入理解相关政策,局领导还采取接受专访、走进广播、电视直播间等方式,与群众面对面交流,讲解相关政策、回答群众问题。
为配合市劳动保障局的宣传,全市各区县也将根据各自实际,采取了符合自身实际的宣传手段,力争使养老保险新政策做到家喻户晓。截至目前,各区县都成立了养老保险政策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创新思路,精心策划和组织。海淀、丰台、通州、石景山、怀柔、大兴、门头沟等区县都专门组织了养老保险主题宣传日活动,朝阳、海淀、丰台、通州、大兴、昌平、怀柔等区县都通过区县报纸、电视台、政府网站等开设政策专版、专题,开展养老保险相关政策宣传,并对各区县劳动保障局养老科、咨询中心、街、乡(镇)劳动科、社保所等人员进行免费培训,并在社保所、职介服务大厅、社保服务大厅、行政事务受理服务大厅、执法案件受理服务大厅等前台窗口,设置免费宣传资料的索取台,开展面对面的政策宣传。各区县计划对本区内参保单位以及劳资人员进行培训,仅大兴区就将组织全区近3000家企业单位劳资人员进行政策培训学习,力争做到“全面贯彻、家喻户晓”。昌平区还公布政策咨询专线,设专人接听,不漏过群众提出的任何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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