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京3月15日专电(记者邓华宁)一些家庭收入虽略高于低保标准,却因病、因残、因灾致贫,使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下降到低保线以下。为了解决这种低保政策“炕边冷”的现象,江苏省将在今年6月底之前建立和实施临时生活救助制度。
据江苏省民政厅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江苏省全面建立了覆盖城乡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从体系、制度、机制上有效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但是在现行低保救助体制框架下,由于低保对象同时还享受在教育、医疗方面的政策性扶助和社会性救助等优惠,实际生活水平往往还会高于一部分没有享受低保的人群。这部分没能享受低保的困难家庭一旦遇到灾害或疾病,承受能力十分脆弱。
对此,江苏省决定,在2007年6月底前在全省普遍建立临时救助制度。把收入为低保标准线1.5倍至2倍的居民也划入困难人群,在这部分群众发生特殊困难时,采取一次性救助措施,帮助其解决临时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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