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记者 朱晓露)记者昨天从南京仲裁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会议上获悉,在仲裁部门受理的案件中,房产纠纷案比例大幅下降,案件受理面大大拓宽。
据介绍,去年,我市仲裁委员会共受理案件560多件,争议标的额为10亿元,受理面大大拓宽。
副市长、南京仲裁委员会主任许慧玲出席会议并讲话。她说,仲裁是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仲裁手段解决民商事纠纷,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约束和规范人们的经济行为,已开始被社会接受。仲裁无级别、地域、专属的限制,当事人有充分的选择权;当事人有权决定审理方式;仲裁程序灵活、简便、快捷,当事人可以自主决定。仲裁的程序充分体现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和自主性原则,是人民群众乐于采取的法律武器。仲裁工作要围绕全市中心工作,进一步提高仲裁办案的质量和效率,拓展仲裁业务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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