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冯佳妮)记者昨天获悉,去年南京市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理劳动争议案4574件,受案量比2005年增加63.6%,其中有6个区县的案件受理数超过300件,劳动争议案件结案率达到97%。
目前,南京市、区县(开发区)劳动保障部门共配备了76名专职仲裁员,区县(开发区)级仲裁委在仲裁庭建设上做到“一委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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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门积极构建市区两级联动的劳动争议突发事件预警和处置机制,对发生30人以上集体劳动争议案,要求用人单位必须在案发2小时以内向所在区县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报告,各区县接报后,立即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报告。去年全市共受理集体劳动争议案件20起。其中3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12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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