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3月14日讯(见习记者 陈亚辉通讯员范耀元)崔先生在海口市文明西路的龙佳电器商场买了一台标示为“海信王子牌”15寸彩电。售货员周某称保修期为一年。
才用了4个多月,1月2日,该电视机突然冒烟烧毁。
当天崔先生与周某取得联系要求换货,但周某以种种理由推托。几天后,崔先生来到龙佳商场,但周某已离开商场不知去向,拨打其电话也不接。龙佳商场称周某承包了商场内的一个柜台经营,周某离开时,在商场留有处理纠纷的保证金。但购机时崔先生没有要求周某开具发票,只给了保修卡。没有发票,商场不予解决。(来源:海口晚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