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很多商家打出了促销、赠券等等旗号,力求吸引消费者眼球,以“利”制胜。而江苏电信以“3·15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出台了一套全新的“业务服务协议”。与原有协议相比,新协议加入了更多人性化的条款,将“用户权益”放到了一个更高的位置,新增若干条款均从用户角度添加了新的内容。
用户密码需双方
承担保密责任
“用户密码”一直是江苏电信用户最基本、最常用的基础业务,有了用户密码,用户可以通过拨打10000号或登录网上营业厅直接办理江苏电信的相关业务,而无须至营业厅办理。对于江苏电信用户来说,“用户密码”就像自己的身份证件一样重要。因此在新协议中,“用户密码”被作为重要条款进行了新的规定:用户应及时修改自己的初始密码,并加以保密。发生密码遗失或被盗时,应及时与电信公司联系,进行修改或挂失。因一方原因造成的客户密码丢失或被他人获取所产生的损失,另一方不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如果是电信方面的原因导致用户密码泄露而发生损失,电信公司也需承担相应责任,对旧协议中仅用户一方承担责任的条款进行了有效完善。
为用户免费提供
最近三个月通话清单
现在,去江苏电信各大营业厅时你会发现,只要出示有效证件或输入用户密码,甚至只需拨打10001号自助服务热线,凭借用户密码,就可以查询自己最近三个月的详细通话清单。这也是新协议相对旧协议明显“进步”的一点,用户可以清清楚楚了解到自己的每一笔花费都用在了什么地方,是否与账单相符,真正做到“明白消费”。这一条款也体现了江苏电信“诚信服务”的企业理念,在不断进步中为用户想得更多,做得更多。
电信违约将向
用户承担违约责任
对于各行各业给出的各项协议常常存在这样的问题,消费者或用户都觉得自己受到了更多的制约,而对于企业或商家却没什么牵制。对此,江苏电信特别在新协议中提出:江苏电信公司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将根据《电信条例》、《电信服务规范》等规定向客户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这一条款将对江苏电信进行更好的制约,为用户提供更全面的法律保护,让用户与企业处于平等位置,为用户维护合法权益。
发生争议可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另外,今后江苏电信用户在使用电信业务的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除了原有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之外,还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就是说,江苏电信用户又多了一条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途径。
协议原有条款
仍继续执行
除了以上提到的几项重要的修改或增加条款以外,协议中其它的业务登记、使用、服务以及费用标准等方面的内容仍按照原有协议执行,没有太大变动,江苏电信用户可在至江苏电信营业厅办理业务时仔细阅读。
江苏电信业务服务新协议在“3·15消费者权益日”期间推出不仅是对自身服务体制的完善,更是对全省电信用户的一项郑重承诺:江苏电信一直在努力,虽然新协议仅仅是修改或增加了几项条款,确实从技术提升与服务品质等多方面进行了协调与完善,争取为用户带来更优质的服务,力争让用户的每一分钱花得明白,花得放心,花得舒心,从江苏电信获得更多的实惠和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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