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彪 通讯员 王珺)记者昨日获悉,省建设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近日联合出台意见,要求各地尽快成立城市供热体制改革机构,制定可行的改革方案,强调在热价调整和供热体制改革过程中,不能过多增加低收入居民家庭的经济负担!
省建设厅等8部门要求,城镇供热价格管理应按《关于城镇供热价格管理的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发[2005]160号)执行。
省建设厅等8部门指出,要建立供热保障制度。在热价调整和供热体制改革过程中,不能过多增加职工个人、特别是困难职工、失业人员、企业退休人员和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等低收入居民家庭的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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