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迪通讯员张妮高建军)3月14日,兴安工商局接农民群众举报,在白石乡塘口村查获4吨问题化肥,随即迅速到该化肥生产地湘漓镇,查获3000多个涉嫌不合格化肥包装袋。当天,工商人员查处还发现该厂50多吨同样的化肥已被兴安县质监局以涉嫌质量不合格为由查封。
当天上午10点,兴安工商局正在紧张地布置“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有关活动时,漠川工商所负责人的电话响起:群众举报在白石乡塘口村有人销售可疑化肥。接到群众举报后,漠川工商所执法人员立即驱车前往塘口村。半小时后,执法人员在塘口村村子里面发现2辆农用车,一辆农用车上装满了化肥,而另一辆农用车上的化肥已经售完正准备走。执法人员立即对农用车上的化肥进行检查,发现该化肥包装袋上印着“微量元素氮复肥(硫酸钾型)”、“俄联”商标、“净含量:50KG”、“原料产地:中国--俄罗斯”、“兴安县××复混肥料厂”、“地址:兴安县湘漓镇”等字样。经询问,卖肥料的人自称是“兴安县××复混肥料厂”的销售人员,专门负责用农用车拉着肥料到交通不便的农村走村串户销售,每包化肥卖80-90元。但他说不清楚原料的产地,执法人员当即对还未销售的涉嫌“虚假原料产地为俄罗斯”的4吨化肥进行暂扣,并责令销售人员把已销售的4吨化肥的钱一户户退还给农民。
为保护农民利益不受侵犯,当天上午1点多钟,工商执法人员根据包装袋上的厂址,顺藤摸瓜赶往兴安县湘漓镇某复混肥料厂。在厂里,工商执法人员发现3000多个包装袋,厂内50多吨已经包装好的化肥已于13日被质监局以涉嫌质量不合格查封,并进行抽样检查。据了解,兴安此次查封涉嫌质量问题化肥案值达10万元,目前此案尚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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