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记者 解悦)今年,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将面临四项“大考”:全面完成总体全面达小康环保指标;迎接并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3年复查;迎接省政府对本届市政府环保目标责任状完成情况考核,以及实现生态市创建阶段性目标。
围绕2009年基本建成国家生态市目标要求,去年我市生态市创建开局良好,全市环境空气良好和优秀级别天数增加到305天;新增林地10多万亩,新增绿地900万平方米,六合、浦口等“老五县”全面实现国家生态示范区创建;重点企业脱硫工程全面启动,全市在工业增加值增长16%的情况下,主要工业污染物化学耗氧量减排9.9%;全市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600多起。
“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就是要以最小的资源环境代价,谋求最好的经济社会效益。”蒋宏坤强调,作为生态市建设第一责任人,各有关部门和区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把生态项目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一件实事工程,上下联动、通力合作,全面推动各项工作协调开展。要突出水环境治理,加大水源地保护、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水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确保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要突出大气环境治理,加快脱硫工程建设和清洁能源改造,加强建筑工地管理,严格执行汽车尾气达标排放,确保良好与优秀空气质量天数达到310天以上;要突出难点指标的突破,加快推进污染企业搬迁、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以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等工作。
确保生态市创建按照时序进度加速推进,必须建立健全良好的工作保障制度。蒋宏坤强调,要进一步完善多元化投入机制,引导民资以独资、合作、参股等形式,积极参与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目标任务考核奖惩机制,建立激励问责制度,对严重影响生态市建设、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实施严处;完善环境应急机制,制定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重点加强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的监控预警措施。
副市长陆冰对今年生态市创建和环保工作任务进行了具体部署。会议还通报了2006年区县长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考核情况,讨论了本年度生态市建设主要目标任务与责任分工的实施意见和市、区县长环保工作目标等有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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