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安报记者张玉光胡杰
构建和谐社会是中央在全面建设现代化新时期做出的重大决策。如何构建和谐社会,各地探索了不少成功经验。日前,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委常委、西安市委书记孙清云就此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
“在构建和谐打造平安工作中,西安市结合实际提出了实现‘社会安定、城市安全、人民安居’的创建目标,要求通过五年时间达到‘省内第一、西部前列、全国上游’的目标。”孙清云介绍说。
为了实现创建目标,西安市始终坚持一方面严厉打击危害社会安全、百姓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一方面大力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为增强公安队伍打击犯罪、维护和谐的战斗力,今年初,西安召开了全市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工作会议,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解决了公安基层基础建设方面许多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问题。”
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前提下,西安还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协调会议、领导包案包片制度、四级联动矛盾排查调处网络发挥了重大作用,去年西安全市一万余起各类社会矛盾九成以上得到调处。
孙清云介绍,西安还把基层基础工作视为和谐平安建设的根基和保障,重点抓区县以下,特别是街道、社区和乡、村两级的平安创建工作,目前平安街道、平安单位、平安社区和平安村庄的创建均已过半。
孙清云在创建工作中感触最深的是,明确目标责任最为重要。“西安要求各区县党政‘一把手’是平安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把平安建设成效列入‘十一五’发展规划,纳入目标考核。在创建过程中,西安执行重大问题责任查究制和一票否决制,仅今年以来,就对七个单位实施了‘一票否决’。”
据了解,西安的和谐平安创建工作效果显著。2006年西安全市群体访和群体性事件大幅下降;赶省进京访人次批次明显下降;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发案率显著下降,没有影响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的重大事件。(原载《人民公安报》3月14日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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