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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平:立法保护私产是社会一大进步

  立法保护私产是社会一大进步

  ----物权法草案专家起草组负责人江平纵谈物权法

  本报特派记者赵志国北京报道

  “从20年前的《民法通则》连‘物权’这两个字都不能用,到今天一部完整的物权法出台,这是一个历史性的进步。

”近日,原中国政法大学校长、物权法草案专家起草组负责人江平教授在接受记者访问时表示,物权法草案的通过,意味着中国市场经济的财产权的法律体系最终得以完整。

  江平向记者详细介绍了物权法中涉及的部分热点问题。

  ■引发争论的历史渊源

  “解放以后,我们国家法律是从来不谈公法和私法的。”

  围绕物权法草案,经济学界曾发生激烈的争论,就“中国经济开放到了今天,我们改革究竟走的是什么道路,我们改革的方向到底对不对”起了争论。法学界也曾就“对于物权法草案究竟代表是国家的利益还是私人的利益,究竟这部法律保护的是谁的利益”发生争执。

  这一问题是有历史渊源的。解放以后,我们国家法律是从来不谈公法和私法的。因为原苏联的法学就否认公法和私法的划分,一个重要理由,就是“公”和“私”是代表公的利益和私的利益。当时是引用了列宁的一句话:“我们不承认私法。”后来有人说这句话翻译错了,不是私法,而是私的东西。确实这个词的俄文的含义不是我们不承认私法,而是我们不承认任何私的东西,所以在这个概念里,可以说社会主义所讲的都是公的权力,公的力量,却不承认私的东西。

  改革开放后,我们一个重要的改变,就是改革开放确确实实为我们确定了一个私的领域,一个重要改革就是确认私的地位。私的领域是改革开放最大的成就,也就是从过去的私是罪恶的,私没有它的领域,一切都是国家干预的,到今天我们承认私的领域,私的权利,承认私权的保护。

  ■公共利益一词不能滥用

  “现在最大的问题是把一切国家社会经济的发展都称为社会公共利益,这是不对的。”

  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到底有什么区别?国家所有是不是就等于公共所有?公有是不是必然国家所有?

  这给我们提出了一个启示,就是长期以来我们缺乏对于物的种类的划分,而物的种类的划分,客体里又体现了各种不同的东西。但是不能仅仅只看到这一条。财产可能是国家所有的财产,可能有私人所有的财产。特别讲到两条,国有企业的管理人员如果因重大过失造成国有财产的重大流失,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要承担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把国家的财产管理里面发生的财产的流失也写进物权法里。

  物权法里规定了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的时候可以征收私人财产,而且世界各国都是用“社会公共利益需要”,而不是“国家利益需要”,这是用语上的差别。

  这个差别在哪里呢?社会公共利益是相对于商业利益而言的,国家利益是相对于私人利益而言的,国家利益跟私人的利益,这是一个矛盾,私人利益不能侵犯国家利益。但是,国家也有商业利益,所以不能把国家财产的行使都认为是社会公共利益。只有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的时候,才能征收、征用私人的财产,这一点是明确的,它要区分商业目的和社会公共利益目的。现在最大的问题是把一切国家社会经济的发展都称为社会公共利益,这是不对的。

  ■农村土地在多大范围内流转

  “现在有人断言,土地承包经营权适当放开,农民可以把耕地卖了;宅基地适当放开,农民可以把房子把宅基地卖了。如果他把房子和耕地都卖了,钱用完了他上哪去呢?”

  原来的物权法草案里面曾经有一个大胆的设想,就是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在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建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可见当时这个设想是一元制的,设想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都可以实行出让和转让的办法,但是,后来的草案里把集体土地部分划掉了,就变成只有国有土地可以出让、转让,集体土地自己不能出让、转让,集体所有土地必须先被国家征收之后,变成国有土地,然后国家拿它去出让转让。

  中国没有土地私人所有,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但真正用益的是私人,是农户或者是开发商,因此土地的用益物权(指权利人依法对他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比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编者注)特别重要。当前在土地的用益物权上,最主要的问题是此项用益物权允许在多大范围内流转,或者叫流通。我们始终要记住这样一个观念:任何权利如果不能流通,它就几乎等于没有价值。

  喜马拉雅山值多少钱?如果它不能流通,它就不值钱。八达岭值多少钱?如果八达岭不允许有任何流通、任何转让,八达岭同样没有价值。你承包的那块土地值多少钱?过去土地承包经营不允许转让,哪怕你考上大学,家人都进了城,你没人种地了,那你也不能转手,要么你抛荒,要么你找人来帮你种,许多人就干脆选择抛荒。这种情况下土地能值几个钱?我们现在看到了这个情况,所以我们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主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农村土地适当范围内流转,转包出租都可以。如果你进了城,没人种你承包经营的那块地,你可以转让给别人比如转让给本村的。

  农民宅基地的权利问题,这个问题争论最厉害。经过几度讨论,从原来的“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修改为“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这为今后修改有关法律或者调整有关政策留有余地。

  现在有人断言,土地承包经营权适当放开,农民可以把耕地卖了;宅基地适当放开,农民可以把房子把宅基地卖了。如果他把房子和耕地都卖了,钱用完了他上哪去呢?市民还有社会保障,有最低救济,农民没有,那他怎么办?他就丧失了生活来源,就要出乱子。于是,在维护社会稳定的前提下,就采用了现在这样的规定。

  ■灰色财富该不该受保护

  “灰色的就要具体分析,这个灰色是什么?”

  灰色财富不是典型的法律用语,当然有人说,灰色就是介乎于合法和非法之间,但是法律只有这么一个界限,合法的财产受法律保护,非法所得不保护。开始我们提保护私人财产,有的人就担心,这样的话会不会把那些不合法手段侵吞的财产、贪污来的财产也保护了?我说这没有必要担心,我们法律保护的当然是合法的收入和合法的财产,灰色的就要具体分析,这个灰色是什么?如果本身是违法了,你找出了根据,它是违法所得,我们当然不保护。

  当然,虽然它没有法律明确禁止,第二职业收入,法律也并不是说这种东西是不合法的,那我仍然要保护。所以对灰色的,我们还要具体分析。

  ■物权法是民法典一部分

  “完成民法典……这个时间大概是在2010年前后。”

  在这次通过的物权法中,有的条款是把原来的法律制度写进去,如土地权、国家财产所有权、集体财产所有权等;有的条款是完善了原来的制度;还有一部分是原来的法律没有,物权法作了突破性规定,比如,担保问题,可以用将来的一些原材料、产品、机器设备做担保,大大提高了担保的功能,还有不动产登记中的异议制度、善意取得制度、地役权,都是原来没有在法律中明确规定的。

  物权法通过之后,在法律层面已经不需要再制定实施细则。但在司法适用方面,最高人民法院会出台司法解释。

  此次通过的物权法是将来民法典的一部分,物权法通过之后,下一步将起草侵权责任法。婚姻法、继承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等都是民法典的一部分,等到全部完成之后,最后完成民法典。这个时间大概是在2010年前后。

  江平简介:江平(1930—),我国当代著名法学家,浙江省宁波市人。物权法草案专家起草组负责人、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终身教授。江平教授是我国民商法学的主要奠基人之一,此外,他也是国务院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享受政府津贴专家,在担任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和法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期间为推动我国的立法工作作出了重大贡献。

  新闻纵深

  民法典诞生迈出关键一步

  历经八次审议的物权法草案昨日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闭幕会上高票通过。十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利明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认为,这部法律的通过标志着,中国民法典向诞生迈出关键一步。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吕忠梅代表认为,中国距民法典仅差“一步之遥”。这“一步”的关键,在于民法典的另一重要支撑法侵权责任法的出台。

  “侵权责任法已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的立法计划。”王利明介绍,物权法明确了物的权属,侵权责任法则将明确权属受到侵害该怎么办。前者是后者的基础。全国人大常委会2007年立法计划安排的9件预备立法项目中就包括制定侵权责任法。据介绍,预备立法项目的立法要求比较迫切,实践中也有需要,起草单位正在抓紧起草和修改,待法律草案稿和立法时机比较成熟时再安排审议。

  王利明说,与物权法比较起来,侵权责任法的起草难度要小一些,且难点主要集中在技术层面。

  而吕忠梅指出,尽管当前离民法典只有“一步之遥”,要在2010年完成民法典编纂任务还是“异常艰巨”。因为民法典的编纂不仅是把各法串起来,还要把物权法、合同法等法律中遗留的问题解决掉。“如果民法典能在2010年通过,那是我梦寐以求的。”

  (新华社记者南辰、任芳)

  中国民法典起草历程

  中国民法典的起草工作从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开始,期间经历过几起几落。《立法与监督———李鹏人大日记》中相关部分介绍了民法典最近一次起草工作启动的脉络:2002年2月20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在与一位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谈话时表示:“起草民法典,把物权法的内容包括进去,争取提交本届人大常委会进行一审,留给下届人大完成”。

  2002年12月23日,民法草案首次提请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共1200多条、10余万字,分为总则、物权法、合同法、人格权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法九编。其中,物权法是整个民法典的基础。由于民法典的编纂工作极其复杂,我国决定先完成主要支撑法的起草,再编纂民法典。随着物权法的出台,目前仅剩侵权责任法、人格权法、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法三部分。(新华社记者南辰、任芳)

(责任编辑:黄成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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