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庄家时代真的来临了?
不久前,华神集团公告称,第三大股东上海华敏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敏置业”)于2月26日至3月8日的减持期间买入公司股票1900股,涉嫌违反《证券法》,该笔股份买卖收益归公司所有。
《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上市公司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事实上,买入1900股的时候,华神的股价处于阶段性高位,所以,华敏置业那笔股份买卖目前尚未有收益,”华神集团董秘办樊先生告诉本报记者。
不过,记者调查中意外发现,除了上述1900股外,华神集团第二大股东重庆国际信托也有违规买卖华神的动作,且数额更大。据公告显示,重庆国际信托在减持华神集团期间,于3月1日买入华神集团股票29000股。
“重庆信托同样是由操作失误引起,后来,我们通过中登公司(中国登记结算公司)的数据核实,那29000股是一次性买进的。”樊先生表示,目前两个大股东已经将账户暂时锁定,半年内只能卖出不能买入。
如果说只有一笔反向操作,可能是失误引起。那么,多笔、反复进行买卖就很难用失误解释了。
2月7日,天津宏峰(000594)公告,公司第一大股东赤峰市松山区黄金工业公司(以下简称松山黄金)在今年1月23日至2月5日,分4次买入和卖出公司股票,共卖出898万股,期间却又买进400万股。上述出售股票均价为4.27元/股,购买股票均价为4.26元/股,除去费用,未产生差价收益。
在一些市场人士看来,这段时期,大股东们大打“擦边球”集体违规炒股,很可能是希望在减持大小非的同时稳定股价,防止大量减持引起上市公司股价波动,从而诱发恐慌性抛售。
“大股东们如果直接大量买卖,信息迟早要公开,会影响公司的形象和股价,对他们也不利。所以,如果他们真要操纵股价,也不一定会直接用交易所备案的账户,或许更多的是与老鼠仓相配合,在投资者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买卖对敲。”平安证券研究员李先明认为,这样一来,监管难度必将更大。
“以前的庄家坐庄,先是大量建仓,把股价拉起来后再想办法出货。他们或是找券商等机构写推荐报告,或是找上市公司帮忙配合出利好,或是想办法找人接盘。”一位私募基金经理说,全流通以后,大股东想要坐庄就更简单了。利用他们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想出货的时候可以公布利好消息或者利用自身影响力反向买卖,而想打压股价吸货,办法同样也很多。“因此,监管部门或许可以效仿香港证券监管的做法,对股票异动进行持续性关注,并更加细化、严格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股权变动的信息披露规则,同时,制定和采取更为严格的处罚措施。”上述私募基金经理表示。
(陈恩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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