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日前贵报报道说,国家将改变“同命不同价”状况。闻之欣喜。
近年来,各地相继出现了一些在同一侵权行为中死亡,受害人因户口不同而获得的死亡赔偿费相差巨大的情况。城市人和农村人都是人,法律不是规定人人平等了吗?同样的命运,赔偿为何却要分为三六九等呢?
无形中的冷漠,对生命的冷漠,还有什么比这更让人心酸的呢?忽然想到从小一直背到大的“原理”,任何人的生命都是平等的,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没有年龄种族之分,更不该有城乡之别,每个人只是以不同的生活状态存在着而已。
最近关于同命不同价问题又引起激辩,城市的发展与进步,凝聚了千万农民工的心血和汗水,他们长年累月奔波于城市,每次看到他们都有一种在为别人做嫁衣的感叹。平等地对待农民工,让其真正地享受城市发展成果,不但能体现一座城市的文明程度,也是社会进步所要求的。
或许我很难对“同命同价”这个命题作出什么有力的论证,因为生命的价值,根本就无从定价,生命的宝贵早就已经超出了用金钱衡量或者弥补的程度。对于经常居住在城市的农村人来说,除了没有一纸城镇户籍,他们在一样的工作一样的生活,他们付出的不比城里人少,得到的就不应该比城里人少,更何况是生命。,我们期待着城市和农村“标签”的消失。
南京牌楼巷 浅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