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峰) 到2011年,政府执法部门“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将得到切实解决。昨日,西安市政府公布了《西安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7-2011),规划指出通过五年时间,西安市各级政府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实现基本到位,职能部门努力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使市民对政府诚信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规划》指出,西安市、区、县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都要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凡重大决策,要经政府和部门集体讨论决定。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项目安排和涉及地区经济发展的重大决策,以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应当组织专家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对涉及社会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应当向社会公布,或通过举行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市民意见;重大行政决策在出台前,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组织法律专家进行合法性审查。2008年由政府办公厅牵头制定《西安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同时建立健全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对重大决策事项的执行情况要定期评估,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实施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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