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殷文静 实习生 史芸芸通讯员白法)一男子鉴定出自己抚养的孩子非其亲生,于是将同居女友告上法院,讨要4万元精神损失费。日前,南京市白下区法院受理了这起特殊的感情纠纷赔偿案。
2002年,王强结识了女友秦雯,并同居在一起。
据王强诉称,结束同居关系后,他对孩子是否由其亲生产生怀疑。去年5月,他委托某司法鉴定所进行亲子鉴定。鉴定结果为:孩子与其没有血缘关系。王强表示,他们全家与孩子共同生活了2年多,倾注了很多感情。这样的鉴定结果,给他和家人带来了极大的精神伤害。为此,王强告到白下区法院,要求秦雯赔偿孩子抚育费等,并赔偿4万元精神损失费。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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