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获悉,以中纪委的名义向浙江省某厅所属部门的26名干部投寄信件敲诈钱财的浙江无业人员许自成,被西城法院以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现年28岁的许自成是浙江省天台县人。
于是许自成自2005年11月以来,伪造名为“巡视组”的假身份证件、“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巡视组”公章以及大量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字样的信封,并于2006年6月开始编写26封信,以中纪委的名义向浙江省某厅所属部门的朱某、尹某、项某、童某等人投寄,威胁上述人员向其指定的账户汇款。
不久前,西城区检察院以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对许自成提起公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