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曾海林实习生刘震宇)扩大范围乱收费、捆绑项目“打包”收费、低档服务高标收费、故意忽略附加条件收费……记者昨日获悉,市物价检查分局在检查中发现,我市医疗机构存在四大方面的隐性乱收费,并成功查处此类乱收费65万元。
据介绍,医疗机构的四种乱收费相当“隐蔽”,消费者被多收了钱却往往不知情:
一、片面理解收费项目和内容,扩大范围乱收费。如:对住院患者手术拆线按项目内涵是不收费,部分医疗机构却按门诊患者的拆线收费标准扩大范围收费。
二、捆绑项目实行“打包”乱收费。如:有的医疗机构在组织数字化摄影(DR)时,规定收费标准70元/次数,操作时将X摄影费用捆绑一起,按照140元/组标准收费。
三、以较低级或档次服务套取高标准乱收费。如少数医疗机构在对住院患者进行护理时,对病痊愈即将出院的患者仍按二级护理的收费标准套高收费;对实施手术的住院患者,无论其是否患有传染病因,均按传染病患者手术加收120元特殊消毒费进行收费。依常规小儿3岁以上静脉输液过程中就不需用小儿头皮静脉输液,有的医院不论小儿年龄大小,均以小儿头皮静脉输液项目内容每组15元标准套高收费。
四、故意忽略附加条件乱收费。如:按规定对中心吸氧每小时标准4元,但呼吸机持续吸氧按每天最高70元计算,有的医疗机构日收费标准突破这一限定条件,按24小时满额计费。按规定静脉输液费标准为首瓶5元,连续输液从第二瓶起每组(瓶)2元,有的医院无论是门诊患者还是住院病人,从首瓶起即加收2元。
市物价检查分局相关人员表示,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今年上半年该局将结合“价格服务进医院”工作实际,组织医疗机构收费人员进行相应的业务培训,规范医疗价格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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