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提醒,明知赃车而购买将受处罚
本报讯记者傅汉荣,通讯员刘治民、谢联胜报道:3月15日至16日,省公安厅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的第一次集中清查打击统一行动。
截至3月16日,全省公安机关共接报涉及自行车案件302起,破获刑事案件96起,查处治安案件153起,打掉犯罪团伙2个,捣毁非法销售窝点86个,抓获违法犯罪人员225人(其中刑事拘留35人、逮捕2人、劳动教养3人、治安拘留195人),涉案车辆1223辆。
据介绍,对在自行车非法交易场所销售、购买,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销售、购买自行车,或者销售、购买没有依法应当具有的合法票据、证件牌照等证明材料的自行车的,公安机关将认定为“明知”是被盗自行车而销售、购买行为并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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