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使用信用卡透支且拒不还钱,沙区一街道办事处原副主任段某栽了———市内某银行称,段某持该行信用卡透支后拒不还款,近日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据介绍,段某分别于2000年8月、2003年11月在该行沙坪坝支行办理了信用卡、贷记卡各一张。
某银行卡部工作人员说,从2000年至今,该行通过信函、电话、登门等多种方式催促段某还款,对方始终不还钱。银行遂向公安机关求助。
沙坪坝区公安分局有关负责人称,接到银行报案,迅速调查取证,今年2月6日将段某抓获,其对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事实供认不讳。段某目前取保候审,该案已依法移送审查起诉。
据有关方面称,在信用卡的发卡量越来越大、申办门槛越来越低的背景下,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的行为也日渐增多。仅以沙区公安分局经侦支队为例,近年在信用卡恶意透支方面立案逾千件。
根据《刑法》第196条规定,持信用卡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额度透支,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记者张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