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裴晓兰) 本市男子宋某酒后驾车撞死一骑自行车女子后,为了逃脱罪责,竟让途经此处的朋友王某替他顶罪,自己驾车逃逸。近日,顺义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宋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替他顶罪的王某,也因犯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法院查明,去年11月4日19时许,宋某酒后驾驶一辆奇瑞牌轿车行至本市顺义区顺白路一村村口时,恰巧遇到43岁的女子赵某骑自行车行驶到此处,宋某的轿车前部与自行车后部相撞,导致赵某因急性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据悉,事故发生后,宋某的朋友王某恰好驾车路过出事地点。考虑到自己是酒后驾车,宋某恳求朋友王某为自己承担责任,他则驾王某的汽车逃离了现场。王某在明知宋某驾车撞死一人的情况下,依然决定帮朋友这个忙。事发后不久,看到事情闹大,已经无法隐瞒,宋某主动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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